部门简介
2025-01-14 国有资产管理处 访问量:
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常设办事机构和职能部门。其工作目的是: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,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科学管理、合理配置、提高资产的利用率、完好率,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。其工作职责如下:
1.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、法令、法规和制度,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。
2.根据国家资产管理的相关政策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组织起草学校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、办法和实施细则;建立健全资产购置、验收、保管、使用、处置等管理制度,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产业管理办法。
3.负责各部门专、兼职资产管理员及所辖劳动服务公司的业务管理工作;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、协调和监督;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纠纷。
4.根据需求组织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和制定全校设备、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。会同相关部门编制行政办公设备的购置计划,合理配置办公设备,制定学校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。
5.负责固定资产验收、建卡、安装、返修及索赔工作;负责全校设备资产帐、卡、物的管理;负责组织审核规定限额内的资产处置事项;负责全校设备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;负责建立全校设备资产的计算机数据管理系统。
6、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、产权界定、产权纠纷调处、资产评估监管、资产清查、登记、统计汇总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7.负责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以及新增项目的开发与管理工作;负责学校周转房和门面的出租、出借管理,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,按照规定及时、足额完成学校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工作。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产业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8.完成上级和校党委、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 编辑:段乾杰 审核:段乾杰 谭静 赵海波)